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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特困企业可申请三项社保费缓缴

  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为助力稳市场主体促进保就业,蚌埠市积极落实省人社厅援企稳岗政策,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实施缓缴政策。

  此次缓缴政策适用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特困企业,可申请缓缴单位部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缓缴所属期为2022年二季度,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缓缴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4月份已缴费的企业可顺延1个月享受政策,也可以申请退回。对职工个人应缴纳部分,参保单位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每月按时足额缴纳。

  缓缴期限内,职工申领养老保险待遇的,企业应先为其补齐缓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不影响企业享受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和稳岗返还政策,不影响参保职工和失业人员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和工伤保险待遇。缓缴期满后,企业原则上应在一个月内补缴缓缴的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款,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最迟于2022年底前补缴到位,也可根据实际需要提前补缴,其间免收滞纳金。

  就企业如何申请缓缴等问题,市人社局有负责人介绍,本次缓缴实行即申即享,5月20日之前企业可将《缓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发送至邮箱bbzjzx0552@foxmail.com申请办理,5月21日起可通过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在线申请。人社部门会以企业参保登记时自行申报的行业类型或在统计、市场监管等部门登记的行业类型为依据进行判断,不增加企业事务性负担,但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不能享受此项政策。如果企业现有信息无法满足认定缓缴资格需要的,可至市社保征缴中心提出申请,由参保单位出具承诺书进行申报,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变更后在缓缴期限内原则上不再调整。

  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提醒,鉴于全国统筹系统上线后可能出现业务拥堵,5月份社保停续保业务办理时间会有所延期,线上网办大厅从5月21日经办至28日24时,线下从5月23日至27日17时,建议根据自身情况错峰办理,详情可咨询市社保征缴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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