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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发布“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

  “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增进残疾人民生福祉,提高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推动残疾人事业向着现代化迈进,更好满足残疾人美好生活需要。”日前,《蚌埠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印发,以促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规划》提出了系列重点任务,包括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让残疾人生活更有保障;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让残疾人生活更有尊严;健全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让残疾人生活更有品质;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让残疾人发展环境更加友好等。

  其中,救助方面,“十四五”期间,逐步提高困难老年残疾人生活补助和“一户多残”家庭生活补助标准,到2025年,困难老年残疾人生活补助每人每年不低于1000元;“一户多残”家庭生活补助每户每年不低于2000元;将低保边缘家庭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残疾人和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纳入低保范围;就业方面,对低保家庭残疾人初次就业创业、再就业的,3年内所获得的就业收入不计入家庭收入,3年后给予1年渐退期政策;康复方面,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0—14周岁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和补贴比例达到100%。

  《规划》立足蚌埠市实际,主动拉高标杆,量化指标,总体指标按照不低于全省平均,力争先进的标准设置。残疾人救助、残疾人康复,推动建立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随经济社会发展提标扩面,至2025年末,增长率不低于20%。《规划》对残疾人就业创业给予大力扶持,明确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的规定,对低保家庭残疾人初次就业创业建立重点帮扶机制。

  《规划》为未来残疾人事业发展画出了“蓝图”:到2035年,残疾人事业与蚌埠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与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相适应。残疾人物质生活更为宽裕,精神生活更为丰富,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显著缩小。平等包容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残疾人更好享有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残疾人的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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